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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检察院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新机制
作者:潘文婕 发布时间:2014-01-29 14:20:12
90后的小姚因不满美容店价格欺诈,遂对该美容店的员工进行报复,并将其打成轻伤,小姚也因此被刑事拘留。小姚对此懊悔不已,并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仅用了3天的时间,便对该案提起公诉。 据了解,浦东新区检察院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制定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行办法,并以远程视频方式对身在看守所的8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出庭公诉,完成集中提审、集中移送和集中开庭的有效衔接,实现案件全程快速审理,实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新目标。 根据该院的规定,适用快速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同时符合这几个条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处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情简单的;犯罪嫌疑人对快速办理没有异议的。 同时,该院根据当前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新要求,以深化类案专办为抓手,建立轻微刑案快速审理“绿色通道”,并突出对轻微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工作,实行审查、出庭公诉分别负责原则,通过集中审查法律文书、集中提出监督意见等方式,依法对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果进行监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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