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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检察院为律师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
作者:贾富彬 赫连欣 岳爱东   发布时间:2014-02-10 15:06:52


    “以往,想了解案件进展需要找具体承办人,如果承办人有事外出,就会白跑一趟。现在只要在电脑上找到电子阅卷系统敲几下键盘,就能立刻查询到相关案件信息,真是方便又快捷!”2月7日, 一位到山东省沂水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办事的律师不到10分钟就查询了解到了她所代理的案件情况, 她对该院的电子阅卷系统赞不绝口。

  “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接收律师提出的各类预约、申请、要求或提交有关书面材料一站式服务渠道,主动告知案件诉讼进程,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开通电话、现场、网上律师预约平台等律师接待服务体系,为律师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该院分管副检察长程祥福告诉记者。

  据了解,该院将以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全面履行职责,统一负责案件受理与管理、案件动态监督、案件信息统计、法律文书流转、刑事诉讼案件的律师接待、案件查询等工作,进一步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公开透明地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群众的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案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案管大厅的建成和电子阅卷系统投入使用,标志着沂水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向着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全面推进了该院案件管理工作和检察工作机制的全面创新。

  据悉,该院案管中心收到案件后,对侦查机关移送来的案件进行前期程序性审查,将所受理案件的纸质卷宗进行扫描,会同电子卷宗录入案件管理系统,然后借助人员在位查询系统,根据预先设定的参数,将案件自动分配给案件承办人,实现案件的统一受理和内部流转。这样以来,使律师预约、阅卷、咨询、转交申请等一系列业务流程得到了规范化、科技化运作,律师即可在阅卷专用计算机上进行阅卷查询。

  “我们对每一起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扫描,并统一录入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电子阅卷系统使得我们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和公众对案件的查询大大提速。”该院案管中心主任岳爱东这样介绍说。

  为规范律师接待工作,该院还专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先后制定《关于接待律师及案件相关人员查询、阅卷等工作的暂行规定》,建立检察律师沟通工作制度,将接待查询、阅卷等工作统一归口案件管理中心,实行从接受预约到反馈答复的“一站式”服务,受到律师的欢迎。据统计,该院自2013年以来,共接待律师阅卷420件次、查询案件120件次,申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10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4次,办理其他事项55次,提供阅卷复印材料3万余页,律师满意度达到100%。

  “案管中心电子阅卷系统平台的建立,不仅方便律师阅卷同时也增加了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检察干警的自身素质和案件查办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广胜告诉记者。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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