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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妻子遭家暴 法院调解夫妻分手
发布时间:2014-02-13 08:50:38


    本网讯(符海清)  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树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赵桃诉称,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12月经人介绍认识,于2005年1月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了解不多,婚后经常为了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因为原、被告结婚到现在一直没有小孩,同时被告父母不同意原告与被告生活在一起,从中作梗,恶语威胁,被告经常对原告进行毒打。被告2013年2月再次对原告进行毒打后,原告迫于无奈,只好外出打工维持生计。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无法共同生活,原被告双方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债权债务,所以请求人民法院准予我们离婚。

    被告郑强诉称,既然原告已死心了,我也成全她,婚我同意离。

    本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原告赵桃与被告郑强自愿离婚,原告赵桃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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