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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县检察院多举措筑牢办案安全防护网
作者:刘敏 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4-02-13 15:18:34


    2013年以来,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针对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办案规模、办案安全两手抓两手硬,不断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13件15人,未出现办案安全事故。

  该院注重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在狠抓安全责任日常教育的同时,年初从检察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至普通办案人员,层层签订了《办案安全责任状》,将安全办案责任目标具体化并与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把确保“办案安全无事故”列入办案部门岗位目标责任状中,明晰办案安全职责范围,明确责任追究措施,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提高了干警对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

  为完善各项保障措施,该院一方面注重硬件设施建设,对办案工作区、监控室、讯问室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无关人员进入办案区以及传递消息等办案干扰因素的发生,消除了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狠抓软件建设,成立办案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充实了安全督察成员,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急救协议,聘请临床经验丰富的职业医师适时参与介入办案,有效应对办案中犯罪嫌疑人突发疾病的处理。

  为狠抓安全预案落实,该院对启动初查的每起案件,在做好办案安全动员的同时,从提出初查申请起,从审批程序、当事人交接、办案记录、工作人员纪律、监控室的使用管理到办案人员实施办案的整个过程,都进行全面规范,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做出安全预案并落实到位,时时做到用铁的纪律和制度规范办案行为,从而有效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

  同时,该院坚持严格安全检查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作用,由检务督察人员深入到自侦部门办案一线进行监督。案件查办中,对重、特大案件,检务督察人员同步跟踪监督案件流程,将案件的查办工作纳入监督程序。对办结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定期回访,深入了解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改正办案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防患于未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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