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夫妻因没有子女闹矛盾 法官调解好聚好散
发布时间:2014-02-18 10:36:39


    本网讯(唐雅静)  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法庭调处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一对结婚进3年的夫妻,因为没有儿女,导致相互责怪对方,妻子起诉离婚,经法官调解结束夫妻关系。

    据悉,原告吴某与被告刘某2011年5与份在广州打工认识,三个月后在一起同居,2011年5月27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二人一直没有生育孩子。因为没有孩子,公婆的压力和自身的思想压力使得两人之间的经常吵架,丈夫刘某责怪自己不会生育,心情不好就出手打妻子吴某。

    直到2014年2月份,经过双方亲戚长辈的劝告之后,原告吴某才起诉至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法官通知双方来调解。本案原、被告经法官明理释法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吴某与被告刘某自愿离婚;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权或债务由各自享有或清偿。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