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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建县检察院四措并举提升反贪办案工作质量
作者:陈晴 发布时间:2014-02-19 15:34:51
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检察院紧紧抓住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重点,突出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工作,四措并举全面提升反贪办案工作质量,取得了显著效果。 办案中,该院坚持突出办案重点,把握主攻方向,以涉农惠民专项工作为突破口,通过强化线索管理、扎实开展初查工作、健全完善办案机制等措施深挖窝案串案,带动办案工作整体推进,集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贪贿案件,如该院2013年查办的案件中涉农惠民领域的案件10件10人,占立案总数的71.4%,并且涉案领域大部分集中在影响农村稳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民政优抚、农机补贴等领域。 同时,为畅通案源渠道,该院与纪检、监察、公安、信访、审计、税务等各部门经常沟通联系,建立长效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源优化,广泛获取案件线索;针对新建县为农业大县的实际县情,该院以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惠农补贴等涉农领域为重点,进行长期经营,有针对性地摸排案件线索;同时,该院还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传播广泛的优势,宣传检察机关查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公布举报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以及加大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不断增强反腐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职务犯罪线索。在办案中,该院也注重运用侦查谋略,善于深挖细查,力图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从涉案人员、涉案事实中挖掘案中案,巩固和扩大办案成果。 另外,该院强化证据意识,办案重心前移,力求在案件办理之初就对整个案件证据链条进行全面谋划,要求反贪干警树立“精耕细作”的理念,摒弃传统重实体、轻程序的取证模式,在初查时注重细节,对案件深挖细查,尽可能多地获取对案件有用的各种信息资料,力求案件证据全面扎实,做到在接触犯罪嫌疑人之前和律师介入之前将绝大部分关键性证据依法固定好,从而顺利完成由“供→证”的落后侦查模式为“证→供”的现代侦查模式。在办案中注重运用技术侦查手段,拓宽侦查思维,利用信息引导侦查的“隐身”功能,通过外围取证,不断夯实证据,确保所办案件以出其不意、事半功倍的效果致胜。 此外,该院还将加强队伍建设放在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案件质量就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在办案中以“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为质量标准,积极探索和构建有效的管理和办案机制,通过加强反贪队伍建设,要求侦查干警办案重证据,以质量取胜,促进贪贿案件质量的提升。平常注重加强对反贪干警的业务能力培训,做好侦查中坚力量对新进侦查干警的“传帮带”工作,从而提升年轻干警的业务素质,积极营造学业务、钻业务、精业务、干业务的良好氛围,形成反贪干警人人都是案件质量的“质检员”;在办案中注重培养办案能手和提高实战能力,办理每一件案件,都认真制定初查计划、突破方案、侦查计划,全局干警集中讨论,每个干警都从主办人的角度发表意见,既群策群力,又集思广益,尽可能的假设不可预见的因素,力争做到每个干警都心中有数,遇事不乱,所办案件以质量取胜,全力打造精品案件。 据了解,2013年一年内,该院共立案侦查15件16人,其中大案13件13人,大案率87%,办案数同比上升15.4%,在办案数量增加的同时,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也得到了显著提升,侦结率和起诉率均为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93.3万元,为促进该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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