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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超市购物时被坠落物割伤起诉获赔两万
发布时间:2014-02-20 09:21:43


    本网讯(淦作燕)  准备在熟人超市购物,刚走至门口,不料被超市广告牌上脱落的金属条将脚筋割断,因流血不止未来得及跟店主沟通,也没及时报案,等出院后与店主就赔偿事宜沟通时,店主却不认账,双方为此闹上法庭。2月18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当事人间不断升级的矛盾。

    2013年8月22日晚8时许,原告程某某与丈夫及女儿在武宁县南市集镇被告张新宇所经营的武宁县远东超市鑫溢加盟店购物时,被该超市广告牌上脱落而坠下的金属边割伤右脚,导致在江西省南昌市第六医院住院治疗4天,花费医疗费6143.94元。

    出院后经诊断,原告右足跟腱断裂、腓骨长肌腱断裂、左腓浅动脉损伤、左足皮肤裂伤。后经武宁兴宁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为十级伤残。在出院后第二天报案并找被告赔偿时,被告以不知道原告受伤事实而拒绝赔偿,原告遂诉诸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0000余元。

    承办该案的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原都是相识的熟人,原告也是因为被告不理睬的态度而怒上法庭,便从情理、法理上耐心做双方工作,在细致的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并向承办法官言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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