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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检察院侦捕诉联动提升职务犯罪案件质量
作者:刘志荣 赵敏 发布时间:2014-02-21 15:17:30
2013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检察院通过对自侦案件推行立案前引导、立案后提前介入、侦结后跟踪机制,既加大了办案力度,又有力的保证了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此,该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线索评估小组,推行立案前引导机制,加强线索评估分析。根据案件类型,收集典型案例,对经初查拟立案的案件,由检察长主持召开侦查、侦监、公诉部门联席会议,对案件定性、是否立案、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研究分析。 同时,该院推行立案后提前介入机制。在立案后,自侦部门主动邀请侦监、公诉部门派员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坚持资源共享,保障介入人员的知情权,保证案件定性准确、证据扎实,加快案件办理速度。 此外,该院还推行侦结后跟踪机制。案件侦结后,建立检察长与分管副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与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之间以及基层院与上级院沟通交流机制;案件庭审时,公诉部门邀请侦查人员和侦监部门办案人员旁听庭审,在有效支持公诉、防止被告人翻供的同时,从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中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案件判决后,召开案件评议会,就案件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开展评议。 通过上述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有效提升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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