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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去年1月至11月直接办理刑事申诉案200多件
作者:蒋皓   发布时间:2014-02-26 09:39:09


    记者2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7400多件,立案复查5300多件,经复查依法纠正原刑事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的申诉300多件。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1000多件,立案复查7700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法院再审改判320余件。

  “2013年检察机关发现和监督纠正的冤假错案中,凡是有当事人申诉的,如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申诉案、云南大关县官员强奸幼女案等,刑事申诉检察部门都做了大量证据复核、新证据调取、讯问(询问)申诉人和原办案人等工作。”最高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一起申诉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服刑人员、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发现有疑点、有错案可能的都会及时审查处理。

  据介绍,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一手抓办案指导,一手抓自身办案,去年直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00多件,化解一批重大复杂申诉案件。去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公开审查的刑事申诉案件达2237起,是2012年的8倍多,有效促进了当事人息诉息访。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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