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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检察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督察员制度
作者:余军 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4-02-26 15:19:19
为进一步提高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近日,江西金溪县检察院从县法院、司法局、公安局、政法委聘请了8名业务熟练的“案件督察员”,对该院所查办侦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评查,进一步增强该院的办案透明度,对违法办案说“不”。 据悉,该院以换位思考工作方法指导,从办案源头抓起,狠抓办案质量,并设立了案件督查领导小组,由该院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在该院查办每起职务犯罪时随机从8名“案件督察员”中抽选2名全程跟踪案件,主要从犯罪嫌疑人、案发单位、律师的角度出发,随时对办案部门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查和提问,通过"挑刺"的方式来敦促办案部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换位审查"来及时提醒办案部门要对所办案件进行风险评估。 案件督察员工作重点是要对侦查过程中有无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款物,是否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案件效果三问"促使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尽量求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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