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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先神牌寄放生纠纷 霞浦法院法官巧执行
发布时间:2014-02-27 13:23:17


    本网讯(阮岳伟)  尊祖祭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但这种传统文化有时被封建迷信所迷惑,影响到他人的生活起居。日前,福建省霞浦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要求被执行人将其祖先神牌移出别家的排除妨害纠纷执行案。

    申请人吴某玲祖遗房屋坐落霞浦县下浒镇外浒村城外65号,其与家人一直在该房屋居住生活。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吴某香系堂兄弟关系,双方在上述房屋神龛上安放着共同祖先的神牌,2008年申请人为祖先建墓,申请人将自己祖先神牌分立,2009年被执行人亦为祖先建墓,被执行人将原共有祖先神牌火化,重新设立自己祖先神牌,两块神牌仍寄放在申请人房屋神龛上。因被执行人寄放的神牌给申请人生活造成不便,2011年申请人开始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将神牌搬出房屋,均遭到被执行人的拒绝,双方引起纠纷,协商无果。申请执行人遂于2012年6月27日诉至本院。

    霞浦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应将自有的两块祖先神牌从申请人居住的霞浦县下浒镇外浒村城外65号房屋搬出。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要求将自有的两块祖先神牌从申请人居住的房屋搬出。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分析了案件情况,认为祖先神牌对于当事人有特殊的意义,倘若简单的强行将神牌迁出,怕会引起被执行人的不满与反抗,也会伤害当地风俗,不利于他们的邻里关系。霞浦法院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当地镇政府的配合与申请人的同意下,按当地风俗由申请人雇佣“专人”将神牌搬出其家,并且将该神牌搬出后寄放在霞浦县殡仪馆内。这样既排除了妨害,又尊重了当地的风俗习惯,也兼顾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情感,最终这起执行案件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同,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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