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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泰县检察院完善举报线索管理机制
作者:黄从余   发布时间:2014-02-27 14:22:53


    近来,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举报线索管理新思路,不断健全完善机制,确保举报线索及时归口办理,强化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取得实效。

  长泰县检察院实行举报中心统一管理线索机制,对举报线索分类管理,重要线索专项管理,涉检线索专人管理,交叉线索跟踪管理。该院控申部门在收到线索后,对举报材料进行全方位审查,对举报线索及时分流。对一些没有查办价值的举报线索,做存档处理;对符合初查条件的,转给业务部门办理,这样就避免了将没有查办价值的举报线索不加区别地分流到业务部门,增大业务部门的工作量,造成线索的积压。

  同时,针对那些筛选后认为没有查办价值进行存档的举报线索,该院也进行统一管理,这其中也包括业务部门初查后未成案的线索。确定专人管理,进行分门别类专门登记存档,专管人员负责跟踪收集涉案信息,并保持与举报人或有关方面的联系,一旦有新的举报或者具备初查条件时,具备分流或初查条件的,及时进行分流或初查,避免贻误案情。

  此外,该院加强内部监督互动,落实实名举报件件答复制度。对受理的举报线索,控申部门实行线索专人催办制度,对控告申诉实行每月清理,防止有案不办、查不到位;同时,强化业务部门的责任,承办人员在线索受理后三个月内,要将初查结论或阶段性查办情况及时向控申部门反馈,并对控申部门的催办内容及时回复,对不答复或者答复不及时引发举报人越级上访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年底的评先评优中进行一票否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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