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乐平检察院对不捕案实行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矛盾
作者:陈玉红 郑梁   发布时间:2014-03-10 14:06:43


    “谢谢检察官,还帮我们调解矛盾……”近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检察院侦监科的会议室里,一起不捕案件当事人双方王某和叶某对检察官表示感谢时说到。

  今年1月,乐平市涌山镇村民王某与叶某因生活纠纷发生打架事件,王某将叶某咬伤,依据旧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叶某伤情应为轻伤乙级。但根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叶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于是,该院以不构成犯罪作出对王某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受害人叶某在得知案件处理结果后表示不服,并向该院与景德镇市检察院进行控告申诉。为做好息诉工作,该院分管领导、侦监科部门负责人以及该案承办人组成矛盾化解小组,多次前往乐平市涌山镇、派出所有关人员到叶某家进行法制宣传,把法说明,把道理摆明。同时,对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即民事赔偿方面进行了多次调解工作,最后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偿叶某医疗费等2893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该院认为,每个案件都有一个矛盾、一个焦点,不捕之后将矛盾推给社会,既增加了矛盾的积累,也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只有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结合个案矛盾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才能全面体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此,该院要求办理批捕案件时,加强释法说理,从法律、情理等方面,做好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法制宣传工作,使他们明白有关法律规定,理解执法理由,积极消除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

  据了解,2013年以来,该院共作出不捕决定75件89人,均向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了不捕理由说明、释法说理, 并对案中的矛盾风险进行了有效化解,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上访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