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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打麻将起纠纷找人“修理”他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3-11 11:00:20


    本网讯(廖长春)  两男子因打麻将事情引发口角,被告吴志斌一怒之下叫人来帮忙教训被害人江某,致被害人江某构成轻伤。3月10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余炜烽、吴志斌、吕斌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余炜烽、吴志斌、吕斌有期徒刑6个月、1年和2年。

    2012年10月7日中午,在泰宁县杉城镇农贸市场二楼麻将馆被告人吴志斌与被害人江某因打麻将事宜发生争吵,后叫了余炜烽,并联系了吕斌带了“小静”、“小余”(均另案处理)到麻将馆,以拳打脚踢方式教训江某。因有人劝架并报警,后来他们停止殴打,自行离开。经公安机关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江某右侧5、7、8、9肋骨骨折,构成轻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斌、吴志斌、余炜烽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为此,该院依据本案具体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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