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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百姓 和谐执法
——记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庭长徐邦长先进事迹
作者:张建平 施孝康   发布时间:2014-03-18 14:21:18


    徐邦长,男,1957年12月出生,现任屏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庭长。现年55岁满头白发的徐邦长同志作为一名老执行员至今仍然奋战的执行工作的第一线,2012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并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连续多年的年度考核为优秀。在屏南法院今年上半年执行案件猛增而执行人员仅三人的特殊情况下,年事已高的他承办大量案件,同时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加班执行案件,他所执结的案件都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徐邦长个人共承办各类执行案件362件,执结362件,结案标的3120余万元,执行实际到位标的520万元,协助庭室其他执行人员办结各类案件56件。同时,还化解了一起进省上访案件。

    执行工作的能手

    “要以当事人心服口服为目的,再艰苦的条件也要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跟当事人讲道理、讲法理。”“不是老百姓不讲理,一定是我们的工作还不到位”。徐邦长自2000年起在执行工作的十几年时间里,始终坚持思想工作优先的原则,和谐地执行每一件案件,大到企业之间的经济纷争,小到鸡毛蒜皮的民间欠款案件,他都认真执行,耐心疏导,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努力做到化干戈为玉帛。每接手一个新案件,徐邦长必做的一件事就是“查户口”,不仅要查当事人的“户口”,还要查亲朋好友的“户口”。徐邦长办案,拿手的就是和当事人“讲道理”,遇到法律知识贫乏的当事人,他就用一些通俗的语言,甚至方言俚语来阐释法律。很多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为此,徐邦长尤其注意与当事人拉近距离,再艰苦、再困难的条件也会坐下来,平心静气的与当事人聊家常,说贴心话。用亲切感抵消他们的抵触情绪。然而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不是轻易就能够做通的,这时徐邦长查的“户口”就能派上用场了。他找来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向他们反复讲情、讲理、讲法律。“只要他们其中有一个人想通了,就会多个人帮我劝说当事人,那我就成功一半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解决困难。”“执行员要注重为人处世,谨记‘要做事,先做人’”,这些都是摘自徐邦长多年的执行工作日志中的经验,正是凭着这些多年的经验,他承办的执行案件大都是通过思想工作后和解结案,让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执行结案后都能握手言和而归。

    化解矛盾的典范

    徐邦长同志自踏进法院的那一天,就把“不失职于懈怠,不受贿于钱财,不屈服于权势,不贪婪于酒色”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并时刻警告自己,要无私无畏,公正执法。在执行中,他始终坚持文明、清廉、公正、高效执法。有时面临着各种突发事件,有时面对各种人情关系,有时甚至要冒生命危险,徐邦长同志凭借自己对法律的忠诚和长期的执行工作中总结出一套完整的经验,每次均能够做到临危不乱、执法如山、沉着应付,做到刚柔相济,以法醒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如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古厦信用社申请执行陈某与郑某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在查封拍卖被执行人陈某与郑某房产过程中,又有其他许多申请人申请对陈某、郑某强制执行,该系列案件标的达二百多万元,我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陈某与郑某的房产并拍卖得款一百余万元后,承办人徐邦长通过对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进行动员说服并进行妥当安置后,被执行人主动从被拍卖房产搬迁,在抵押权人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古厦信用社优先实现债权后,徐邦长对剩余拍卖款按申请人的债权比例制定的分配方案并进行了分配,使得一起关系到安定稳定的房产拍卖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又如申请执行人陈顺发、林孟意、林孟勇、林武弼、林美棋、陈道金与被执行人苏寿林、张焕泽、张贤济、苏享世、包望齐、张林居,石赛花、张峥嵘、张宇、屏南县诚信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履押金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六人于2000年10月31日向屏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内容为被执行人苏寿林、张焕泽、张贤济、苏享世、包望齐、张林居、石赛花、张峥嵘、张宇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清理原屏南县城信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以偿还申请执行人林孟意、林孟勇、陈顺发、林武弼、林美棋、陈道金工程履押金147860元。工程履押金147860元的利息损失(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计算时间从1996年4月11日开始至本判决生效后30日止),由被执行人苏寿林、张焕泽、张贤济、苏享世、包望齐、张林居、石赛花、张峥嵘、张宇以清理公司资产承担一半损失责任。屏南法院立案执行后,由于被执行人苏寿林、张焕泽等九人以清算的原屏南县诚信工程有限公司资产仅1000多元不足清偿债务,且被执行人苏寿林等九人个人不再承担责任,并且原屏南诚信公司另有对案外第三人黄子枝有到期债务经法院依法对案外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后,案外人黄子枝下落不明,案件客观上无法得到执行,申请人陈顺发等六人对案件得不到执行不满,一直向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上访仍不能得到解决后,申请人陈顺发以其中三名当事人林孟勇、陈道金、林美棋的名义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

    由于该案情况特殊,屏南法院历任领导、执行局局长及承办人都对化解该案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对该案的执行穷尽了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反复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但未能得到化解,去年以来,承办人徐邦长接手这一案件后,在了解该案上该关键人物陈顺发在北京其儿子处后,专程赶到到北京约谈陈顺发,虽然最后陈顺后以种种理由拒绝约见,但通过电话交流徐邦长取得了陈顺发的信任。徐邦长回屏南法院后通过不断的电话交流,并经过陈顺发取得与其他申请人电话联系由此进行了思想动员和法律释明,同时,徐邦长在了解到陈顺发因案件得不到执行连年上访经济困难且身体不好的情况下,最后建议陈顺发通过申请执行救助息诉罢访,由于徐邦长的真诚打动了申请人陈顺发等人,让他们了解到该无法执行法院已经穷尽了执行措施,继续上访无济于事,最终申请人六人经商量申请了执行救助,执行人员及时将申请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并根据申请人各人的情况给予了一定的执行救助金,虽然执行救助金与执行标的相比微不足道,但徐邦长法官的诚心实意让申请人六人打开了心结,终于主动承诺绝不再上访,自愿息诉罢访。

    执行艺术的探求者

    执行是一门讲究艺术的工作。徐邦长至从事执行工作起一直在探求执行艺术和新的执行方法,他用执行听证破解执行难题,他将民俗与执行巧妙结合、用因时因事因人因地的执行方法平息社会矛盾;徐邦长同志在执行工作中还善于处理依法加大执行力度与确保社会稳定的关系,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的关系,服务大局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加大执行力度,正确适用法律赋予的执行强制措施,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此外,徐邦长同志从不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讲究执行的方式方法,注意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处理各种涉案关系,擅于做思想工作,通过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从而把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如宁德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执行张某借款合同一案,张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虽经执行人员多次耐心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张某依旧不当一回事,坚决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徐邦长同志果断地依法查封了其设置抵押的房屋,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并经屏南法院电子公告显示屏滚动播出拍卖该房地产公告,在屏南城关造成较大的声势,给被执行人以压力。此时徐邦长又做好被执行人家属思想工作,使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到法交纳该案的标的款和执行费。

    几年来,他为抢得有利执行时机,做到多办案、办好案,他习惯以车为家,终日奔波于黑山白水之间,不知苦累为何物,达到了为公忘私的境界。几年来,他几乎没有在办公室呆过一个整天,执行行程超过两万公里,足迹遍布了辖区的每一个村庄。有时为了执结一个案件,他不得不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辛勤的工作换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也换来了鲜花和荣誉,徐邦长以其显著的工作业绩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面对鲜花和掌声,徐邦长同志没有沾沾自喜,没有居功自傲,而是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他时常对大家讲:“虽然我们每天接手很多案子,但对当事人来讲,这辈子可能只申请执行这一起案件,所以他们对法官公正执行寄予特别的厚望。执行工作风险再大、困难再多,也要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不为名利,更不能怕担风险,危难时刻,更要身先士卒,冲锋在前。”

    徐邦长同志求真务实,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应具备的思想觉悟和优秀品格。时刻牢记使命,在繁忙的工作中历练自己,不断铸就政治品行;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诚恳接受群众的监督;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锻造自己,磨练自己。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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