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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无孩子起纠纷 妻子诉离婚获解脱
发布时间:2014-03-19 11:35:15


    本网讯(邵鑫)  虽说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但是也不能仅仅因为没有孩子就相互埋怨,父母干预,造成原本和谐的家庭走上离婚的道路。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法庭调处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一对结婚近3年的夫妻,就因为没有孩子,夫妻间没有妥善的沟通造成隔阂,妻子起诉离婚,经法官调解结束夫妻关系。

    原告李丽与被告刘某2011年在广州打工认识,后确立了恋爱关系,三个月后两人决定在一起同居。2011年底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二人回到老家生活,但由于结婚三年一直没有生育孩子,来自公婆的压力和夫妻俩自身的思想压力使得两人的关系非常紧张,经常吵架。经过医院检查发现是丈夫刘某的问题,于是喝了酒以后的刘某,常常因此不是与妻子吵架,就是发脾气摔东西甚至出手打李丽。

    本来李丽还是想既然自己没有办法生育,那么领养一个也是可以的,但是刘某又始终不同意,还没有改变自身的自觉。这样的生活持续到2014年2月份,在亲戚朋友的劝告之后,原告李丽才决定起诉至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要求与丈夫刘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了解到,由于婚姻中这一道不可回避的问题再加上双方父母的掺和,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发生了严重的变化,李丽认为在经过双方协商后还是没有解决的办法,加上刘某的不思悔改,一味沉浸在自身的情绪中,二人已经没有办法再继续生活了。

    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及夫妻财产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一、原告李丽与被告刘某自愿离婚;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权或债务由各自享有或清偿。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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