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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被拖欠卖粮款百余万 甘南法院半月速执结
发布时间:2014-03-20 16:03:03


图为甘南法院院长苑平与乡党委、司法局等单位同志一起为群众发还欠款

    本网讯(陈双庆 王国强)  “多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讨回了拖欠一年的卖粮款”,3月17日下午,当十名卖粮农民在黑龙江省甘南法院双河法庭领取到了拖欠一年的卖粮款时,感激地说道。

    原来,3月3日这十名农民到双河法庭起诉兴隆乡先锋村京超玉米合作社拖欠他们一百多万的卖粮款。考虑到这起案件涉及人数多,且标的额大,双河法庭负责人陈双庆决定特事特办,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及乡党委政府沟通调查。经调查了解,合作社拖欠农民卖粮款属实,第二天一早,双河法庭工作人员就赶到京超玉米专业合作社对十名原告要求保全的约700吨玉米予以扣押,同时发放了扣押裁定。考虑到春耕在即老百姓急需购买农资,在征得被告京超玉米合作社法人颜京超同意的情况下,当即对该十起案件进行了调解。定于2014年3月12日给付所拖欠的1060000元粮款,使该十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3月4日当天,合作社合伙人李明辉以案外人的身份提出保全异议,认为所扣押的700吨玉米并不是京超玉米合作社所有,而是其个人收购的,在审查了李明辉所提交的证据后,口头答复其异议不成立,扣押发生法律效力。3月11日,李明辉带着律师来到双河法庭,表示要与京超玉米合作社法人颜京超打官司,并且将已经存入法院的110万元进行保全。考虑到二人如发生诉讼将该款予以保全势必影响十名原告及时领到案件款,并且不利于其进行春耕生产,特别是其中的靳志龄正在哈尔滨看病,无钱支付医药费。经研究感到事情重大遂向甘南县委常委、政法委陈景春书记进行了汇报。陈书记听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大调解机制,组织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多家部门会同调解,并将颜京超、李明辉约到政法委亲自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同意将已经存入甘南法院账户的110万元支付给十名原告,并且双方之间确定为借款关系,由颜京超将其烘干塔三年的经营权给李明辉使用折抵110万元欠款。3月17日,全部欠款执行到位,当天就全部向十名群众发放。通过大调解,既使十名农民的卖粮款得到及时给付,同时又化解了颜京超与李明辉之间的经济纠纷。

  自2013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甘南县为民工程开展以来,甘南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主题,增强为民、便民服务意识。快立、快审、快结的做法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利益,赢得了百姓的一致赞誉。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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