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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资溪县检察院强化三项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作者: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4-03-21 14:38:34


    2013年以来,江西省资溪县检察院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选择,积极强化措施不断加强控申接访工作,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较好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的和谐平安。

  该院全面推行大接访机制。在做好控申日常接访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检察长接待日、领导下访巡访的常态化机制,实现领导的“听访”向领导“接访”的转变。建立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方便群众的特殊诉求。建立院领导挂点联系乡镇制度,要求院领导应每季度下访挂点乡镇一次,积极开展巡访接访,全面排查信访源头,广泛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同时,积极推行上门接访机制。为方便行动不便或家庭困难的群众,该院为困难的控申举报群众提供受理申诉、控告、信访“一站式”上门服务。该院规定,群众在来信来电中反映有控告、申诉、举报的,但因家庭困难或身患重病或重大残疾致行动不便的,需要检察机关上门接访的,检察机关应当主动上门接访,为群众诉求提供优质服务。

  此外,加强首办责任制。该院把“效率比笑脸更有效,结果比承诺更重要”作为控申接访工作的基本要求,确立“办理一起案件,化解一起矛盾”的执法理念,明确规定第一次受理群众接访的领导及检察干警为所接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对案件的受理、办理、移送、反馈等流程应当全程跟踪,负责到底,切实做到有访必办,有诉必理,按期办结,及时反馈,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平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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