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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院开展干警到控申接待窗口实践锻炼活动
作者:沈义 发布时间:2014-03-21 14:48:30
重庆市检察院3月20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本院干警到控申接待窗口实践锻炼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干警到控申窗口接待群众的工作形式,促进市院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强化机关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提升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据悉,该院去年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创新了青年干警到控申窗口实践锻炼的机制,取得良好效果。为巩固这一成果,建立市院机关干警到控申窗口接待群众的长效机制,该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今年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参与范围,在组织青年干警参加的基础上,增加了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到控申窗口参与接待群众工作的内容。 据该院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此活动时间为3月下旬至9月,每次安排二名干警到控申窗口实践锻炼,每名干警值守二周。同时,结合检察长接待工作安排,由一名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与值守。参加对象除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外,重点是新提拔部门负责人和新调入干警,以及40岁以下青年干警。其工作内容是参与接待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控申处处理信访申诉等案件。 该院要求各总支、支部应高度重视此活动,总支、支部书记要安排并监督好本部门参加活动人员到岗值守。如有无故不参加或参加不到位的,将取消该支部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到控申窗口值守的干警要服从控申接待室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实践锻炼期间要认真填写值守日志,结束后将值守日志统一交控申处填写考勤评鉴。此外,每名值守干警应撰写一篇实践锻炼心得体会,及时交机关党委办公室。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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