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江西石城县检察院推行阳光不起诉制度获好评
作者:黄燕玲 发布时间:2014-03-25 14:41:10
“检察院阳光不起诉制度的运行,使不起诉工作更加阳光透明,既增强了执法的公信力,也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又树立了公正公平的检察官形象,更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望继续推行该制度。”3月24日,人大代表陈某握住江西省石城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说。 为加强不起诉工作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保证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该院全面推行阳光不起诉制度,保障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 该院向诉讼当事人依法告知公诉科的职责、不起诉案件办案程序及审查流程,诉讼当事人的各项权利,相关法律规定,办案期限,同时,设立了专门的不起诉案件咨询电话、专门的查询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查询办案时限进展和相关法律文书提供服务。 同时,该院实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举行各方诉讼参与人参加的听证会,保证案件在公开透明状态下进行。对争议较大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实行公开审查,除征求当事人意见外,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有关律师参加,主动将不起诉权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另外,该院建立了不起诉说理答疑工作机制。要求办案人在做出不起诉决定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矛盾、教育群众、宣传法律,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采取口头说理和书面说理相结合,制作相应的《不起诉理由告知书》,详细说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益,依法耐心解答当事人的质询,确保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行使。 据了解,该院自去年以来办理不起诉案件14件,均实行了阳光不起诉制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同时,也获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