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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县法官赴福建调查取证获当事人赞誉
发布时间:2014-03-27 14:51:24


    本网讯(王健 王亚龙)  “太感谢法官了,这么大老远帮我到福建省永春县调查取证,了解案件的事实和真相。”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郑坊法庭法官驱车近600公里远赴福建省永春县,就原告姜某财诉被告姜某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调查取证,被告姜某荣连连对法官不辞辛苦表示感谢。

    原来,原告姜某财与被告姜某荣都是上饶县华坛山镇人,两人均在福建省永春县下洋煤矿从事井下采矿工作。2012年8月12日,被告在矿井中拉装有空压机的板车时,由于洞口较陡,于是请原告帮忙一起拉板车,然后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板车失控撞上了路边的墙壁上,致使原告姜某财腿部骨头受伤,后送医治疗,经鉴定为六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煤矿方面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和补偿款,但被告未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于是,原告姜某财于今年1月月底将被告姜某荣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材料,由于该案之前经永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过,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前往永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取证据,但遭到对方的拒绝。后被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为查清事实,该院两名法官立即驱车赶赴永春县,到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永春县下洋煤矿进行调查取证,向他们了解事实真相。之后,承办法官又与事故发生时目击证人进行了耐心、细致沟通,向他详细了解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做了调查笔录。

    通过实地调查取证,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该案承办法官已对该案有了进一步的掌控,为公平、公正审理好该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被告姜某荣被法官踏实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所感动,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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