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毛丽娜) 近年来,四川江油市法院把化解基建债务作为保障“阳光型、服务型、效能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和水平,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3年底,该院共清偿干警集资款348.55万元、基建债务1002万元,与金融机构协商免除债务利息61.72万元,所有基建债务全部化解完毕。
2011年,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深入贯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争创“两个一流”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基建化债各项工作,力求尽早解决法院工作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一是党组重视到位。该院党组将基建债务化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了“化解债务与两庭建设并举”的工作思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债务化解进展情况,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各阶段化债工作。二是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行装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立案庭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债务化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债务核查组、财务保障组和信息组,领导小组和各职能小组各司其职,确保了机构、人员和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债务核查全面。重点针对2011年以前推进“两庭建设”和修建院机关办公大楼形成的债务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债务底数;对清理出来的1063.72万元基建债务和348.55万干警集资款按照产生时间、数量、用途等进行分类编号,逐笔登记造册,建立账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准确掌握每笔债务形成和化解情况。四是工作方案具体。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债务化解工作方案》,明确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锁定旧债、杜绝新债、明确责任、分步化解”,工作目标是按照分项目、分年度、分比例的方式,在2011年底化解全部债务的15%,之后逐年至少递增5%,在2014年底前将所有债务化解完毕。
债务化解中,该院开源节流,多措并举,努力为化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确保化债目标按时达成。一是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拓宽化债资金来源。该院先后五次向江油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和通报“两庭建设”欠债情况,邀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相关领导及人大代表到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实地调研3次,得到了江油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江油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法院基建债务化解工作,确定将该院每年收缴的诉讼费、罚金等按70%比例进行返还,其中40%用于清偿债务;同时通过拨付专项化债资金等方式,加大对法院基建债务化解工作的资金保障。2011年至2013年,江油市财政共向该院返还非税收入739万元,拨付中央转移支付化债专项资金263万元。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制定完善《江油市法院财务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加大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先后8次邀请上级法院和市财政局财务管理人员到该院开展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提升财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内部审计机制,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财务工作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三是应收尽收非税收入。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落实诉讼费减、缓、免制度,实行“一支笔”审签制,依法依规严把减、缓、免关口,防止因“人情”违规办理减、缓、免收诉讼费。加大对财产刑和缓收诉讼费的执行力度,全面清缴2001年以来经法院批准缓交但一直未交的诉讼费和未执行完毕的罚金,全力保障此类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四是厉行勤俭节约。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三项制度,做到层层监督,专人审批;完善院长办公会讨论制度,明确2000元以上支出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将事前预算、事中联审与事后监督落实到位;按照从紧必需的原则,实行支出分类管理,做到支出安排有依据、有计划、有标准;全面清查固定资产,合理调剂办公用房,配置办公设施,加强机关节能减耗成本管理,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近三年,该院公务经费年均下降近10%,所节约资金全部用于基建债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