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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作风实际 解决突出问题
作者:时小云   发布时间:2014-04-02 11:56:45


    群众路线是我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的制胜法宝。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举措。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激浊扬清,兴利除弊,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起推动建设法治四川的强大力量。

    一、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问题

    解决突出问题,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着力点。人民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关注,期待我们党纠正和克服各种歪风邪气,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勇气、最大的力量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按照问题思路导向,重点从以下方面对照查摆问题:

    1、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缺乏群众观念,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漠不关心;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和侵犯群众利益;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群众和当事人“冷硬横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信访窗口便民利民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诉讼服务的功能不完善;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群众立案难、打官司难等问题。

    2、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党委、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执行不够,满足于一般化,精神懈怠,追求享受,贪图安逸;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业务、轻纪律作风,对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抓制度规定执行不力,搞变通、打折扣,制度约束形同虚设,监督管理和查究责任不落实;干警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拖延,办案不仔细,出现法律适用错误、裁判文书错误等问题。

    3、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工作 “庸懒散拖”,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人岗分离”;开庭不准时,庭审着装不符合要求,言行举止不文明,庭审程序不规范;违反审判纪律,向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内容或者其他审判秘密;司法评估拍卖不公开,违反规定程序甚至弄虚作假;违规配置和使用公务(警务)车辆,乱停乱放公务(警务)用车,公车私用及牌照外借等问题。

    4、廉洁意识不强的问题。违反最高法院、省法院有关规定,接受当事人和律师吃请、娱乐,办案中存在 “三同”现象;巧立名目,违反规定收取当事人的诉讼费、执行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钱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进出私人会所,接受他人办理的会员卡、购物卡和有价证券;违反禁止法院领导干部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的相关规定,在职经商、办企业,或者以他人名义入股、承包企业等问题。

    二、开门转变作风,广泛听取意见

    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发挥中、基层法院同群众联系最紧密的优势,切实解决好在法院工作中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1、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坚持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评价。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记者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注重听取案件当事人、基层群众等服务对象的意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群众批评。要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中发现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2、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和方式。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地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院长信箱、电话等载体,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把征求意见建议与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明察暗访、作风检查等结合起来,把听取意见建议和查摆问题结合起来,确保开门转作风取得实际效果。

    三、强化教育整顿,突出立行立改

    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在活动过程中切实做到边学边改、立说立行。特别是抓住突出问题解决到位,才能取得实效,才能让人民群众和社会看到法院工作的新变化。

    1、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学习孟建柱同志、周强院长有关重要讲话,充分认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法院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法院工作的根本目标,进一步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2、扎实开展司法良知教育。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与践行“公正为民、求实奋进”的四川法院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法院干警深刻认识到司法为民是最重要的职业良知,公正廉洁是最核心的职业道德,自觉增强抵御诱惑的道德定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

    3、认真开展各项纪律教育。要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工作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纪律法规观念,健全纪律执行机制,用纪律规范行为、用纪律约束干警,坚决杜绝违反纪律法规、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加强警示教育,通报身边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促使广大干警时刻保持警醒,严格约束自己言行。

    4、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顿。要结合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进行专项治理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综合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整顿,做到立行立改。要针对“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结合开展专项活动,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规范司法行为。要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积极开展预约办案、巡回办案、网上立案。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作风的明显转变。

    5、开展违纪违法案件集中查处和专项治理。要重点治理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梳理群众举报线索和司法巡查、案件评查、舆情反映中发现的线索,组织专门力量,一查到底。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去年以来开展的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专项治理活动,要再次进行认真严格的清理清查,切实防止清理清查工作敷衍或不彻底。

    四、着眼科学发展,健全长效机制

    作风问题的突出特点是根深蒂固,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用好的体制机制管人、管事、管权,堵住制度机制的漏洞,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建立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要完善民意的收集、甄别、吸收和反馈制度,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要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机关干警挂职锻炼、民意调查以及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等相关制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院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直接倾听基层群众的心声,认真剖析问题、研究对策、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2、健全完善务实高效的工作制度。要积极构建以质量管理、流程管理、绩效管理为内容,以层级管理、全面管理为格局,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的审判管理工作体系。要借鉴广东等法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加强主动执行和执行联动制度建设,推动解决“执行难”顽疾问题。要加强对下指导,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扩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探索实行民事裁判文书改革,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3、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制度。要健全完善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等制度,努力搭建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三大平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加快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法院开放日、特邀监督员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健全完善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选人导向不正确、考核指标不科学,是产生“四风”的重要制度性根源。当前省法院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活力不足、精神萎靡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院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已经结束,接下来要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投入到干事创业之中来。得到提拔重用的干部,不要沾沾自喜,要知道肩上的担子有多重,身负的责任有多大;没有提拔的干部,要正确对待得失进退,神不散、力不减。在选人用人上,一定要坚持公道正派。要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的选人用人机制,绝不让踏踏实实、埋头苦干的老实人吃亏,绝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5、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召开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教育培训等管理办法,加强预算审计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活动期间,没有特殊情况,领导干部不安排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6、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公生明,廉生威。没有廉洁,公正就无从谈起。要深入探索源头治腐的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防止法官在廉政问题上栽跟头。要建立完善廉政监察员、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不断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内部监督。要完善线索举报受理制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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