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安徽宿松检察院用活检察建议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作者:郭慧 发布时间:2014-04-04 15:33:28
近日,安徽宿松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提高检察建议运用效果,在预防职务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及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46份,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加大对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针对查处的个案中暴露出来的严重问题,提出有内容、有分析、有措施的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犯罪的再次发生。如该院通过查办一起以解决摩托车油费等名义集体虚报种粮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十多万元的窝案,及时向全县涉农资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全县涉农资金规范管理。 该院注重运用检察建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干警在办案中,不能就案办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对重大、特殊案件和对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案件,经汇总分析,认为要引起重视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有价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如对学生犯罪多发的现象,该院向教育系统发出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园管理的检察建议,向公安、工商等部门发出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检察建议。 该院针对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程序上出现的问题和案件判决、裁定、调解存在的错误,及时、准确地向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促其自行纠错,这样不仅加强了检法两院的相互协调、配合和沟通,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达到了监督纠错的目的,维护了司法公正。如该院在办理上级院交办的申请监督案件中,发现宿松县法院在审理原告傅某某诉被告傅某某、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存在诉讼程序违法的问题,该院立案审查后,及时向宿松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促使县法院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办理,以规范诉讼程序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切实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监管场所在监管在押人员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等问题,该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其纠正改进。如该院在驻所检察中发现,县法院办理的被告人丁某非法拘禁一案,丁某在收到一审判决书时口头明确提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在送达回执上已注明上诉,但县法院未依法将该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即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实际剥夺了丁某的上诉权。该院及时向县法院发出了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县法院高度重视,迅速向市中院请示重新启动了二审程序,并将纠正情况及时书面回复。通过依法监督,较好地维护了法律尊严、监管秩序的稳定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