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视频> 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盗贼趁人上厕所盗取现金 作案后安心上班
发布时间:2014-04-04 15:01:53


趁人上厕所盗取现金 盗贼作案后却安心上班


    2013年6月23日14时许,被告人李国庆在杞县城关镇南科洗浴中心318室趁张立敏上厕所之机,将张立敏钱包内的2100元现金盗走。现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 杞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