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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检方多措并举化解公诉环节执法办案风险
作者:刘敏 赵敏   发布时间:2014-04-09 15:14:12


    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检察院针对新刑诉法实施后对公诉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在狠抓审查起诉案件质量的同时,注重化解公诉环节执法办案风险,确保了公诉人出庭安全,促进了公诉工作顺利开展。

  该院充分听取意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诉人员在审查案件中注重充分听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意见或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切实防止拖延敷衍,引发矛盾和积怨。同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尽量消除对立情绪,避免矛盾升级,引发庭审冲突。

  同时,该院扎实做好办案风险预警处置工作,认真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和省、市院关于公诉环节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要求,该院公诉人员在每次出庭前都认真做好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预案,特别是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以及可能发生公诉人员被攻击情况的案件,必须事先按相关规定报告,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出庭工作预案,落实安保措施。

  该院还坚持规范文明用语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检察院文明用语规则》和出庭工作规范,在庭审过程中注意文明用语,依法示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和辩论意见时,避免使用刺激性或攻击性语言,坚持做到以理服人。对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哄闹法庭,可能干扰庭审进行的,及时要求审判长休庭处置。

  此外,该院加强沟通协调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与侦查人员的沟通联系,做到庭前及时掌握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亲友的动向,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早化解矛盾,尽可能提前消除庭审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与法院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庭前会商制度,落实庭审安全措施,重点针对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要求法院在警力配置、旁听人员安检措施等方面全力予以保障,尽可能细化庭审安全工作预案;对重大涉黑、涉众、职务犯罪等案件,两院分管领导还要到庭旁听,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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