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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区检察院探索司法救助长效机制效果好
作者:傅鉴 余小俐 发布时间:2014-04-10 15:38:51
“我被人伤害,失去收入来源,对方又没有赔偿能力,检察官能帮我想想办法吗?”“我女儿被人侵害,家中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到底该怎么办?”办案时,常有群众向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诉苦。检察官们不敢懈怠,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能否让被害人得到及时的救助,可能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也可能关系一个家庭的存续,处理不当有可能引发群众上访,激化社会矛盾。为此,锦江区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 4月9日上午9点半,锦江区检察院在辖区东光街道办事处为刑事被害人赵锡军和魏留兵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街道社区干部参加发放仪式。仪式上,锦江区院副检察长罗伟将司法救助金2万元、1.5万元分别发放给刑事被害人赵锡军和魏留兵。 锦江区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开展于2008年,六年来,始终坚持辅助性、公正性、及时性的救助原则,针对因刑事案件造成的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情况,适时启动司法救助,解群众燃眉之急。2010年至2014年,锦江区检察院共向15名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1万余元。 在实施司法救助时,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承办检察官们:司法救助是一次性现金救济,如果救济金花完了,被害人家庭尚未能走出困境,该怎么办?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锦江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一条从司法环节做起保障困难刑事被害人家庭的长效机制。2014年,锦江区院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及时将收集到的刑事被害人困难情况告知相关部门,并跟踪落实救助情况,实现了司法救助从“授人与鱼”到“授人与渔”的转变。 下一步,该院还将继续跟踪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践行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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