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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县检察院创新机制对接新刑诉提升公信力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4-04-11 14:38:58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检察院创新工作理念, 建立新刑诉法对接机制,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注重捕诉环节协调,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讼法关于捕诉衔接工作的新要求,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规定侦监部门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应当及时进行备案,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检察长决定后,可邀请公诉部门负责人及办案人员参与案件讨论,征求看法和意见,找出案件的难点、疑点,有效防止办错案或瑕疵案,有力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院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对拟作不捕或不起诉决定案件,报分管检察长批准同意,侦监、公诉部门召开案件讨论会共同商定,经讨论后仍存在较大分歧的,报分管检察长批准同意后,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确保案件质量。 另外,该院还建立信息资料共享机制,要求侦监部门每月通报审查逮捕、立案监督案件等情况,公诉部门每月通报逮捕案件及立案监督等案件起诉、判决情况,对审查逮捕环节案件材料及时归档,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办案效率。 据统计,该院未出现捕后不起诉、撤案、被判无罪的情况,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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