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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逾期拒还押金被诉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04-14 09:39:01


    本网讯(蒋德春 王宗剑 黄雪)  3月7日,经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法院法官的4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一起纠缠4个月的租赁合同纠纷案终于平息,房东姚瑞在银海法院调解室里一次性返还房客狄清履约押金6000元。

    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期间,房客狄清与房东姚瑞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共30000元,每半年27日之前缴付下半年15000元租赁费。合同生效后,房客应向房东交付履约押金5000元,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给房客,拖欠15天,房客有权索取双倍押金。合同还约定房客须将所承租的物业保持清洁良好的状态,如有损毁须由房客负责修理或在履约押金内扣除。2012年11月26日,房东依约将房屋及房内配备清单上的物品交付房客使用,房客也依约交付了一年30000元租赁费及5000元履约押金。

    2013年11月26日,租赁期满后,房客提出退还房屋,并要求房东退还履约押金5000元。房东辩称,房客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内的过道灯、鞋柜、阳台及厨房水龙头、马桶盖、门框、门锁、墙壁、沙发及衣柜门,故一直没有退还房客履约押金。房客诉称其已换了一个鞋柜,墙壁痕迹已用涂料补好,门框租赁时已变形,找物业更换了门和锁,沙发染黑为房屋漏水所致,并以合同约定为由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履约押金10000元。

    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房东姚瑞一次性返还房客狄清履约押金6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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