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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昌县检察院努力提高不捕案件质量
作者: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4-04-14 15:09:51
2013年以来,江西省广昌县检察院以三项重点工作为切入点,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防范不捕风险两个并重,通过三项措施,努力提高不捕案件质量。共办理不捕案件12件22人,没有一起错捕或错不捕案件。 该院将犯罪嫌疑人品行调查纳入审查重点。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的案件,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在校学生实施的情节的轻微刑事案件,通过走访家庭、学校、单位和社区,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性格特点、精神状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状况等情况,确定其有无再犯罪危险、能否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等,从而确定是否适用“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捕决定。 同时,该院继续推行不捕双向说理机制。对公安机关提捕的案件作出不捕决定后,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社会危害性、逮捕必要性等方面说明不捕理由;同时将不捕理由书面告知被害人,通过对被害人说理,使其消除疑惑,明了事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该院对办理的12件不捕案件,通过向公安机关及被害人双向说理,公安机关没有异议,被害人心服气顺,无一件复议、复核案件。 此外,该院对无逮捕必要的案件进行适时回访。对于因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或在校学生案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悔改表现,适时联合派出所民警、当事人居住地基层干部、学校等共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确保犯罪嫌疑人尽快回归社会,保证不捕案件的实际效果,实现最佳司法效益。如对未成年人徐某作出不捕决定后,该院未检干警对其学校进行走访,了解其思想近况,告诫其一定吸取教训,重新做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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