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文化> 文学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给他一片蓝天
作者:王香琼   发布时间:2014-04-15 14:01:00


    那天,阳光明媚,春暖花开。“大姐,我这个是交给哪个?”话音响起的时候,我正在低头忙着弄八支部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材料,厚厚的一摞,堆在桌上,要在今日全部整理出来。

  抬头的一瞬间,我有点惊讶,首先映入眼中的是一副拐杖。顺着拐杖向上,看到的是一张饱经沧桑的脸,脸上沟壑纵横,诉说着岁月的艰辛和生活的不易。拿着一张薄纸的手枯瘦如柴,抖抖索索。泛黄的卡布衣服,遮不住他此生的辛酸。

  和很多人一样,我对残疾人有一种天生的同情和怜悯,赶忙放下手头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接过他手中的薄纸,一看是执行申请书。仔细询问他,才得知他姓邓,现年53岁,杵着拐杖从50多公里路的石宝来到法院。什么资料都没有,被执行人的情况一问三不知,到档案室调取了判决书和相关执行材料,得知他2011年1月受刘某邀请,在杨某三汇的工地上从事外墙装饰,不慎从四楼高的跳板上坠落,导致腰椎骨骨折伴截瘫和全身多处骨折,先后在忠县人民医院和重庆新桥医院治疗,花掉287160元,自己垫付了121165元,后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四级残疾。经忠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与杨某连带赔偿他277645元。后经三方协商,刘某和杨某各承担一半,刘某已兑现了,杨某在兑现了60000元之后余下部分一直推脱。

  “大姐,我三年都没有拿到钱了”。他一脸平静,没有其他当事人的激动和愤懑,倒在我的意料之外。通常这种伤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总是对法院有诸多的不满,虽然大部分案件法院已穷尽了执行手段,但当事人还是不理解。到办公室来吵来闹都是小菜一碟,来威胁跳楼和杀人也是家常便饭。犹记得去年的一个当事人,把瘫痪的儿子带来丢在法院长达数月。“法院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将材料立马转给了年青帅气的阎海波法官,并交代了他的特殊性。海波火速启动执行程序。据悉杨某是个小包工头,现在人在黄金镇樟木村的老家。

  海波出去找被执行人的时候,我叫他在办公室等候。在这一个多小时里,他不言不语地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像课堂上规规矩矩的小学生。沙发或许于他而言也是陌生的吧?海波将被执行人带回来的时候,他依然没有过多的话语,甚至在看到被执行人杨某的那一瞬间,他也同样波澜不惊,反而是杨某在喋喋不休地说着自己的难处。

  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轮番法律知识“轰炸”和苦口婆心的“攻心术”后,杨某依然油盐不浸。“你实在不听招呼,我们只有把你送到拘留所。”海波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万一还不履行,就按拒执罪移送公安,你是包工头,够得上拒执罪条件,你想去坐两年吗?”海波一边笑一边“恐吓”。杨某当即软了下来,答应先给3万,余下的在一个月之内付清。

  数钱的时候,他终于咧开嘴,笑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平静。我和海波将他送回石宝老家,下车的时候,他嚅嚅地想要感谢我们,半天也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他蹒跚地向不远处的农村院落走去,头上是一片蓝天,温暖的阳光照耀着他。我很想给他拍一张蓝天白云下的照片,但考虑到他是残疾人,顾虑到他的自尊,终于作罢。

  “今天天气真好!”年青帅气的海波从驾驶室偏头对我说。

  “嗯,今天天气真好!”我笑着应他,眼底有微酸温热的感觉。



责任编辑: 李雨霏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