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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与公安机关联动制裁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4-04-16 11:13:39


    本报讯(通讯员 张智全)  4月1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与公安机关联动制裁失信被执行人机制。“有了公安机关的通力协助,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受到更多惩戒。”该院院长孙启福对此信心十足。

    据了解,为切实破解“执行难”,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庆二中法院与辖区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执行联动机制创新,双方就如何加强深度合作的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决定从四个方面联动制裁失信被执行人,努力树立人民法院执行权威。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公安户籍部门优先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执行人员持工作证、执行公务证、介绍信可到就近到公安机关查询被执行人及其子女、配偶身份、住所、住宿等信息。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情形,可向公安机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所发出协查通报,收集、研判、反馈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并通过网上布控,寻找人员线索。

    同时,为方便法院查控涉案被执行车辆,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开通了信息优先查询通道,及时向法院反馈涉案车辆信息,尤其是发现涉案车辆到场年检的,车管部门立即协助予以查扣,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执行部门。

    为防止被执行人外逃或高消费,公安边防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被法院采取了限制出入境或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进行常态化跟踪、监控,并在送达法律文书、控制被执行人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与便利。

    此外,公安拘留机构对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被执行人,在交付司法拘留执行机构以后,将利用有利条件,先期对被执行人开展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定义务,并及时将被执行人的思想动态反馈给法院执行部门,与法院执行人员一道促成案件的主动履行或者和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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