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官风采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维权之花”的绽放节奏
——记鱼峰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女法官们
作者:全晓岚 周灿   发布时间:2014-04-18 16:00:14


    在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有着这样一群女法官,她们常常不施粉黛却美得深邃,她们不苟言笑却亲和有力,她们融情于法化解纷争,她们以法律之剑匡扶正义,她们用脉脉温情守护弱势——在维权工作中绽放出别样的美丽。

    微笑向日葵,热诚快维权

    走进鱼峰法院整洁的立案大厅,你总能看到一抹青春活力的身影,阳光灿烂的笑容,辛勤忙碌的身姿,柔软轻快的话语,恰是一缕阳光,为每一位走进来的法律求助者驱走恐惧疑虑,她就是维权岗的周灿法官。相比于之前审判工作的光彩夺目,现在的工作更为平凡和琐碎,但她对工作的热爱程度仍分毫未减。

    今年四月中旬,家住武宣的覃老夫妇,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至鱼峰法院,正在立案大厅忙碌的周法官热情接待了二老,经仔细询问相关情况,周法官了解到二老都来自外地,其女在医院的治疗过程中不幸死亡,而院方又不予赔偿,所以只好来法院寻求帮助。“二老都是残疾人、低保户”,查看了老人递交的证件,想到了二老刚经历的丧女之痛,周法官的心情格外沉重。对此,周法官即时向领导请示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开通绿色维权通道,给予优先立案,缓交诉讼费用,并积极主动向其讲解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指导其办理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让二老免去后顾之忧,也避免了两地奔波的辛劳。

    温润康乃馨,柔情定纷争

    “谁道黑面铁无私,法官也有柔情时”。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一名民事法官,面对老弱妇孺,马雪辉法官总是柔情似水、关爱有加,并在长期审理维权案件过程中逐步形成一套独具个人魅力的纠纷调处方式:以女性特有的细腻诠释法律,将法律的刚性与亲和力完美结合,用真情消融隔阂,以法理化解纠纷,多少矛盾冲突在她的温言细语中烟消云散。

    陈氏已年逾八旬,丈夫过世后,生育四个儿女的她却老无所依,老人满腹委屈以赡养纠纷起诉至鱼峰法院。马法官在接手该案后,第一时间到陈氏家中了解情况,得知:陈氏虽与二儿子一同居住,但二儿子及儿媳又嫌弃母亲体弱多病难以照顾,常怨声载道;其他几个子女又以家庭矛盾重重均拒付赡养费。在之后的协商赡养事宜过程中,几个儿女情绪很是激动,埋怨父亲过世遗产分配不公,认为房子让给二儿子住,就应由二儿子负责赡养。马法官耐心倾听完各方陈述后指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并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经过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不厌其烦的协商,几个子女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达成协议,陈氏继续与二儿子共同居住生活,四个子女每月向陈氏支付210元抚养费。陈老有了这颗“定心丸”,终于安心养老了。

    铿锵玫瑰,“亮剑”惩凶恶

    谢兰兰,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也是鱼峰法院妇女儿童维权队伍中的一员。面对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她是铁面无私、不怒自威的铁娘子,对于遭受犯罪侵害的妇孺弱势,她是温和体贴、善解人意的软妹子,她常说:“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要看她如何对待妇女和小孩,对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及财产权益的犯罪我们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期间,被告人罗某在自家杂货店内多次对5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猥亵行为,检察机关将该案公诉到法院后,谢法官与两名陪审员迅速组成合议庭,考虑到案件涉及受害人隐私,合议庭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及有关证据判令,被告人罗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判决生效后,谢法官仍放心不下几位受害人,多次联系其父母了解“孩子们”的生活境况,并督促父母多花时间陪伴女儿,鼓励她们早日走出阴影,重新开始自己的“花样”生活。

    坚韧蒲公英,维权千里行

    “执行工作跑着干,男人全当牛马驶,女人就当男人用”,一句笑言却道出执行工作的艰苦,经常在外出差,夜间周末加班加点,很多男法官都不堪重负,谭丽娜系执行局唯一一名女法官,也是维权岗中的唯一一位执行法官,在她的办案辞典里,维权执行就应当义不容辞,执着到底。

    今年初,谭法官接手了一件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案件,杨女士与张先生自2005年在该院调解离婚,小孩由杨女士抚养,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可近几年张先生分文未付,杨女士只得求助鱼峰法院执行局。查找财产是当务之急,房产局、车管所、银行跑了个遍,一无所获。后经多方了解,谭法官发现张先生现已是香港公民,但其父母仍在柳经营生意,于是亲自登门,碰巧“撞”上这几日回柳探亲的张先生。通过深入细致的交谈,谭法官了解到因杨女士拒绝张先生及家人探望小孩,张先生才一怒之下中断给付抚养费。“解铃还须系铃人”,谭法官从有利小孩成长的角度入手,耐心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统一立场,达成协议,张先生一次性补齐并付完小孩至18周岁的抚养费,杨女士也表示在不影响小孩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张先生及其家人可随时来探望,纠结双方几年的“心结”也就此解开了。

    诚然,这只是“维权岗”中部分女法官的工作 “缩影”,但让每一位法律求助者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情,真正成为她们“保驾护航”的“娘家人”,却是每一位“维权岗”女法官的心声。



责任编辑: 李雨霏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