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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妻未果 男子火烧岳父房屋泄愤获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4-04-21 11:58:42


    本网讯(廖懿 卢新燕 廖红明)  小两口一打仗,妻子就回娘家,久而久之,丈夫对妻子的娘家心生不满。在一次吵架后,妻子再次离家出走,丈夫一怒之下,竟然放火烧岳父的房屋以泄私愤。4月17日,被告人邓发宁被广西岑溪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3年7月,被告人邓发宁与妻子黎某珍闹矛盾,后黎某珍离家出走,去向不明。2014年1月份,邓发宁多次去到岑溪市南渡镇六梭村岳父黎某家中打听妻子的去向,仍然杳无音讯。后被告人邓发宁认为是岳父一家故意隐瞒妻子的去向,便与黎某珍的家人发生争吵。

    同年2月5日下午5时许,邓发宁再次去到黎某的家中,就妻子去向的事情与黎某珍的母亲梁洁清发生争执,出于泄愤就将事前准备的一瓶汽油倒到岳父黎某的房屋,用打火机点燃引发火灾。由于黎的家人及时扑灭,才未造成严重后果。随后,邓发宁即被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发宁出于泄愤、报复的心理,纵火焚烧他人的住宅,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且本案是家庭矛盾纠纷引发,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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