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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假冒农民工起诉讨薪 法官详查辨真伪
发布时间:2014-04-24 09:15:22


    本网讯(马欢欢)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林业庭审结一起涉及15人冒充农民工讨薪案,涉案金额高达43万余元。

    2014年1月6日,廖升武、冯金财、谢昌平等15名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江某起诉泰宁县永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森木业),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2013年1月,永森木业因经营不善倒闭,因其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到乡政府上访,后经大田乡司法所,乡劳动保障所和永森木业等多次核对,最后双方确认2011年和2012年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550364.25元,涉及农民工83人。2013年3月28日申请劳动仲裁,县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经多次核实,依法作出裁定,确认永森木业拖欠农民工工资55064.25元。

    而上述15名原告并未出现在欠薪表中,其也没有申请劳动仲裁。后该院法官先后三次深入大田乡走访调查,通过询问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翁某、公司财务廖某花及其他农民工,均反映上述15名原告并未在永森木业工作过,不存在欠薪问题。

    主审法官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假冒农民工讨薪案件,涉嫌诉讼欺诈。法官通过与原告方代理人沟通,向其释明法律。在事实证据面前,15名原告最终承认其与永森木业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希望通过农民工工资的方式得到优先受偿。经过法官的严肃批评教育,原告方主动撤回起诉。至此,这起涉及15人的假冒农民工讨薪案审结,有效维护了其他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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