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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转变审判作风 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作者:时文   发布时间:2014-04-28 10:21:43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裁判人民内部纠纷和化解人民矛盾的部分职责。要做好新时期的审判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观点,紧紧抓住并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审判作风问题、最注重的司法公开问题、最关注的审判质效问题、最关切的司法廉洁问题,才能在保证案件法律效果的前提下,确保案件的社会效果能为群众所接受。

    一、践行群众路线必须转变审判作风

    审判作风是一面镜子,能够直接映现出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审判作风好坏往往在与群众、基层打交道时生动地表现出来。审判作风无小事。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的还是法院和法官的作风问题。要放下官架子,热情服务群众,尤其注意平等对待当事人。不能对老百姓不理不睬,而对有钱有势的当事人却高看一眼。在审判工作中,业务水平相当的法官,会因为在看待当事人地位和态度上的意识差别而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法官只有心怀大爱,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视群众为亲人,坚持以群众的立场和观点来看待案件,在办案中实现换位思考,才能真正摒弃“骄横、冷漠、懈怠、私情、贪腐”作风,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真正做到廉洁、公正、高效、文明、为民,真正把风气搞正,把工作做实。审判作风问题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时刻保持警醒,不断加以改进。

    二、践行群众路线必须推进司法公开

    法院司法公开的动力是为了让群众感知、了解、熟悉审判工作,最终达到理解法院、遵守法律、尊重司法的目的。工作中,我们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真正地从行动上深入群众。要尽力使审判、执行、裁判结果环环公开,真正使司法公开面向群众。除坚持传统的审执公开程序,还要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活动的开展,尽力让诉讼活动全过程向当事人公开。要认真组织实施公众开放日,让群众近距离感知司法过程,感受法官工作,了解法院,关注审判;主动邀请有关人员观摩旁听案件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让其参与审判执行活动的各个环节;畅通民意沟通机制,邀请群众评议法院工作,将群众的满意作为衡量该院工作成效的标准。还要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办案达到庭审向社会公开的目的,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辖区内的乡(镇)、村设立审判联系点和确定审判联络员,通过与社区联动,及时排查,及时化解,帮助群众用专业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实现司法为民,扩大法制教育面。要利用法院院长信箱、论坛、博客等互联网工具,主动吸纳民意表达,接受群众投诉,倾听社会各界声音;借助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为主的综合宣传平台,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审判动态,巧借外力促进司法公开。

    三、践行群众路线必须提高审判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的每一件案件,都是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人民群众寻求司法解决常常是穷尽其他救济手段之后的选择,往往对人民法院寄予很高的期待,可以说审判质量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官审执案件的过程是和群众打交道的过程,审判质量不仅仅表现在案件的处理结果上,同时也反映在处理案件时与当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法官要提高自身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法官要想真正提高审判质效,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才能设身处地替群众着想,带着责任和感情为群众解决纠纷,才能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工作方法和技巧,才能让人民满意,人民法院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人民司法事业才能稳步前行、科学发展。

    四、践行群众路线必须确保司法廉洁

    司法廉洁是党纪国法的要求,也是司法职业道德、职业良知的要求。司法不廉本身就是最大的司法不公,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最大杀伤。办关系、金钱、人情案,搞“三同”等不廉洁行为,当然是司法不公;拿了好处,哄着、拖着不办事,所谓“贪赃不枉法”,是更严重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是最大的司法不廉洁。司法机关和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个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司法腐败让人们看不到社会的光明和希望。因此在诸多权力腐败中,人们对司法腐败特别不能容忍。我们所处的审判执行领域一直是消极腐败的易发区,必须予以高度的关注,决不可麻木不仁。不论“老虎”还是“苍蝇”,一经发现,都要严肃查处,毫不手软地清除害群之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严明纪律。用纪律规范行为、用纪律约束干警、用纪律保护干部,引导广大干警把遵守纪律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在血液里,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要突出纪律对促进司法廉洁的作用。必须严明各项纪律,狠抓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作为法官,要自觉用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成为懂规矩的人;自觉用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成为守纪律的人。作为法院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行纪律,注重用纪律保护干部,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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