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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法院推行“一线工作法”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周志元 洪凯   发布时间:2014-04-29 16:43:17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立足司法实际,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把服务平台搭建在一线,把群众课堂开设在一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使司法更接地气,服务更有底气,为民更扬正气。

    加强基础建设——把服务平台搭建在一线

    2014年3月,秭归县人民法院杨林桥人民法庭完成重建并正式投入办案运行。没有领导致辞,没有鲜花炮竹,取而代之的是群众的参观,13年后,杨林桥人民法庭以新的风貌服务基层群众。

    1956年,为方便茅坪、周坪、杨林桥等地群众诉讼,秭归法院成立了槐树坪人民法庭。1984年,庭址迁至杨林桥,法庭更名为杨林桥人民法庭。1998年,为支援三峡工程建设,秭归法院进行移民搬迁。移民迁建后,秭归法院根据地理位置变化及移民搬迁情况,对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进行调整。2001年,杨林桥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被并入郭家坝人民法庭。

    近年来,秭归经济持续发展,大批案件迅速涌向法院,同时部分偏远地区群众反映路途遥远、诉讼不便。为合理分流案件、方便群众诉讼,2011年县法院经过调查研究,决定恢复重建杨林桥人民法庭。

    新的杨林桥人民法庭管辖杨林桥、九畹溪两镇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法庭初期配有“一审一书一司一车”,并将根据案件数量进行动态调整。杨林桥人民法庭系“湖北省先进人民法庭”。在年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胡永传强调,杨林桥人民法庭要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一方和谐安宁。

    倾听群众意见——把群众课堂开设在一线

    为了查准“四风”问题、改进司法工作,秭归法院深入基层实际,到田间地头,拜群众为老师,倾听群众心声,征求群众意见建议。3月10日至19日,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结对共建帮扶村,走访各类干部群众170余户,与干部群众座谈,谈农业生产、谈司法服务。同时在走访村召开支部扩大会,邀请村民代表,“一对一”、“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3月11日,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律师代表、当事人代表座谈,请代表委员“挑刺”,说诉讼庭审中存在问题不足,征求改进工作作风、完善便民举措的意见建议。

    3月20日,秭归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宜昌秭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三进五访”,了解公司生产发展情况,并根据公司要求,组织法官进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升员工法律素养,服务企业发展。还向县直主要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求教,征求在“四风”、执法办案、执法执纪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深入基层,征求群众意见,秭归法院收集到“四风”及工作意见建议50余条。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秭归法院经研究决定开展“五个一笑脸工程”,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句请讲开始、一声慢走相送,同时开展庭审司法礼仪作风专项检查活动,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启动车载法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3月4日,秭归法院把车载法庭驶至郭家坝镇头道河村委会,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83岁高龄的李婆婆因年事已高、身病体弱,唯一跟随生活的小儿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实在无力继续负担,三个大女儿均外嫁,认为没有分到李婆婆的财产而不愿负担。李婆婆多方求助无门,遂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全部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庭上,四子女各诉自家之苦,均表示养老有难。合议庭及时休庭,分头开展调解工作。在开展调解工作时,法官讲法律,释明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讲道理,分析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讲奉献,明确有善心、讲孝道是女性的优良品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李婆婆轮流跟随四子女生活,三个月一轮换,跟谁生活,谁负责照料饮食起居及生病就医。老人身故后由三个女儿各出5000元,由小儿子负责安葬事宜。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了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秭归法院充分利用车载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实现了化解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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