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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丈夫重伤妻再伤邻居 善良妻子庭上谅解
发布时间:2014-05-05 15:52:21


    本网讯(李姜谷)  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韩某明确表示不提起民事赔偿,且以谅解书明确表示对被告人王顺洪的伤害行为予以谅解,请求法庭对被告人王顺洪判处缓刑。

    为什么被伤害了,还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被告人呢!原来两人是夫妻,愚蠢丈夫一时冲动重伤妻子,因为家里还有七十多岁母亲,孩子还要人照顾,善良妻子毅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同时还愿意赔偿邻居,在妻子的包容下,被告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庭表示将来一定善待妻子报答妻子恩情。

    2013年9月8日16时50分许,被告人王顺洪与其妻韩某、其母在自已家中堂屋内剔玉米的过程中,被告人王顺洪以其妻韩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突然提起自己坐着的小板凳击打韩某头部,将韩某打倒在地,又用菜刀将韩某颈部割伤,随后,王顺洪又用自己家门前的锄头将韩某腰背部挖伤后提着锄头向屋外逃窜。在逃窜过程中,被告人王顺洪再次使用手中锄头将在门前公路边玩耍的邻居孙某头部、背部打伤,孙某之母刘某见状跑来与王顺洪抢锄头。在此过程中,刘某左手及左足被王顺洪用锄头打伤。

    案发后,被害人韩某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孙某、刘某到鲁甸县人民医院医治。被告人王顺洪于次日16时被抓获,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鲁甸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韩某、孙某、刘某人体所受损伤进行鉴定,韩某头部所受损伤评定为重伤,后颈部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右腰背部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孙某头部所受损伤属轻微伤;刘某左手、左足所受损伤均评定为轻微伤。

    庭审中,被告人王顺洪与被害人刘某、孙某及亲属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庭全部履行赔偿款人民币2200元,被害人刘某、孙某及亲属明确表示对被告人王顺洪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法庭对被告人王顺洪判处缓刑。

    最后,被告人王顺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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