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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院章文忠院长到任丘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08 09:44:39


院长走访人民法庭

    本网讯(付龙)  5月5日,河北省沧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章文忠来到任丘法院和辖区鄚州法庭、石门桥法庭就“一乡一法庭”建设、动态式主审法官负责制、执行信访化解、案件质量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调研期间,章文忠院长还亲自看望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鄚州法庭副庭长付冬辉同志。任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檀润城陪同调研。

    章文忠院长首先来到付冬辉法官所在的鄚州法庭,在详细了解了付冬辉的工作情况后,关切地询问了他的身体状况,章文忠院长说,十九年来,付冬辉扎根基层,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事迹非常突出,不愧为全市基层法庭干警的杰出代表。章院长叮嘱付冬辉,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健康体魄,筑牢长期为民服务的身体基础。章院长还亲手把《毛泽东在河北》一书赠送给付冬辉,勉励他继续将司法关怀传递给寻常百姓。

    在任丘法院,章文忠院长就动态式主审法官负责制、“一乡一法庭”建设、执行信访化解、案件质量品牌建设四个专题与该院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座谈、交换意见。座谈中,章文忠院长就“一乡一法庭”建设工作指出,“一乡一法庭”是省法院为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发展需要,在对全省人民法庭的布局重新思考和定位的基础上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市要坚决落实省法院的部署要求,按照“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分期分批、注重实效”的思路,以升级和延伸“人民调解室”功能为依托平台,争取提前一年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切实通过“一乡一法庭”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机衔接起来,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实际行动让基层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对于动态式主审法官负责制,章文忠院长指出,在推行“判前评查”的基础上实行动态式主审法官负责制,其根本目标就是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当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前,全市法院推行的一系列审判管理创新举措符合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用具体实践探索出了一条“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可行路径,已经引起中央领导、最高法院和河北省委领导的高度关注,使我们的改革思路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任丘法院法官基数大、案件数量高、队伍富有战斗力,实行动态式主审法官负责制具备先天独厚的基础条件,必须要出成绩、出亮点。一是要把好选任关。通过科学合理的选任程序、高标准的选任条件,选拔出为人正派、办案公道、廉洁自律、业务精通的法官,并不断增强他们在队伍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形成人人争当主审法官、人人争办精品案的良好氛围。二是要真正放权。要切实将案件的裁判权授予主审法官,逐渐弱化行政权力对司法裁判的干扰和影响,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同时,要开辟一条主审法官坚持自己意见的救济途径,使主审法官的意见能够得到评查小组、审委会的评定,既能保证案件审理公正,也能够使主审法官意见表达充分。三是要稳妥适用。对发还重审案件、重大敏感案件等特殊类型案件,还要集中智慧和力量,坚持集体研究把关,确保此类纠纷能够积极妥善化解。四是要强化保障。对主审法官要在政治、经济待遇和物质保障上予以大力倾斜,为他们提供一个舒心办案、安心工作的可靠保障。在加强业绩考核、明确奖惩标准的前提下,要对错案、瑕疵案确定合理的容错比例,注意甄别错误的主客观原因,避免因过于苛责使主审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关于执行信访的化解问题,章文忠院长指出,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得不到执行,公平正义就成了空中楼阁。当前,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信访问题。一是院党组要将其做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思想上要重视、措施上要过硬、日常调度要跟上。二是每个党组成员都要分包、督办执行信访案件,举全院之力攻坚克难,适当减轻执行战线的压力。三是教育广大干警通过优良的工作作风、耐心的释法明理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从而减少执行案件信访。四是立、审、执三个环节要做好衔接,前期送达、保全、审理工作要为后期的执行工作进行必要铺垫,使判决的案件能够快速顺利执结。调解结案案件要尽可能保证当场兑现,没有当场兑现的要通过后期积极工作促使自动履行。

    关于案件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章文忠院长指出,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的屏障,公正和效率是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法官要为老百姓提供高质量、能够体现公平正义的司法产品。去年,全市法院开展的“案件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已经取得良好效果,这项活动在今后还要不断深化、继续巩固,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案件质量品牌建设这一主题,坚持不懈的抓好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重点推行判前评查、动态式主审法官负责制这一有效管理模式,努力将案件质量提升到新的更高的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当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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