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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法院裁判文书公开评优选差勇亮“家丑”
发布时间:2014-05-08 11:28:26
裁判文书公示栏 本网讯(何娟) 5月5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四楼干警文化活动室外,多了一块“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评查公布栏”的展板,上面粘贴着“优秀裁判文书”和“较差裁判文书”,其中在有些裁判文书下方还贴着印有点评内容的小纸条。这是该院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采取的新举措。 裁判文书是法院的“门面”、法官的“脸面”。为了革除裁判文书辨法析理不深、语句不顺、带错出门等现象,自今年3月开始,富川法院成立了裁判文书评查小组,要求每个月都对当月结案的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并实行裁判文书公示制、点评制。 公示制规定,每个月月底要将上一个月的裁判文书收集进行评比,对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打分,评选出最优的五份和最差的五份裁判文书,并选在法院显眼的地方张榜公示。从这两天公示的情况来看,法官们一有时间就到公示栏上观看,都积极对比,找出自己的不足并对比他人好的地方进行学习。 “当事人基本情况不全”、“未罗列证据”、“文书有三处错字”、“格式不规范”……这是摘自公告栏上一份瑕疵判决书的点评。该院的点评制规定,对于每一份公示的裁判文书,不管优秀还是瑕疵都要说明情况,对优秀的裁判文书说明它好在什么地方,有什么值得推广的;对于瑕疵的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也在公示栏上公布,并提出规范性意见,以预防类似现象的发生。 通过优秀裁判文书和较差裁判文书的对比评选公示,激发办案法官的荣誉感,调动法官全力制作裁判文书积极性,促使法官竭力比学赶超,形成以优为荣,以差为耻的良好氛围,文书栏内竞风流,成为了该院的新气象,促使法院裁判文书的写作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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