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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弃义 假合伙欺骗老友获刑
作者:郭宏鹏 涂国华 叶国平    发布时间:2014-05-09 11:21:24


    十多年的友情却成为换取信任、骗取钱财的筹码。近日,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刘某与薛某系十多年的老朋友。2013年4月份,刘某在明知不能承租某宾馆的情况下,以虚构合伙承租宾馆的事实,要求薛某入伙,薛某答应回北京与家人商量。随后,刘某到北京,又以虚构经营棋牌室的事实,要求薛某合伙,并在明知不能转租店面的情况下,仍然带薛某看店面。其后薛某将一张15500元的支票给了刘某,并另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两次共汇了24500元到其银行卡中。之后,刘某将手机号码换掉并潜逃外地,非法所得全部在潜逃挥霍掉。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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