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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法院执结一长达7年国家赔偿积案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4-05-12 09:26:59


    本网讯(何鑫)  “远在异地的我是一名聋哑人,与潘一铭法官素昧平生,也未见面和说上过一句话,短短五个月时间他就把我这起长达七年之久的国家赔偿案件执行到位,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衷心感谢贵院执行局潘一铭法官为民办实事。”这是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近日收到的一封从山西寄来的聋哑当事人所写感谢信的文字片段。

  事情还得从七年前说起,2004年10月,随家人至长沙生活的聋哑人连某因违法被长沙市某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连某对此不服,于2005年3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确认该处罚决定违法。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法院于2005年9月9日一审判决撤销长沙某行政机关对连某作出的行政决定,确认该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6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随后,连某申请国家赔偿。2007年7月6日,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法院判决长沙某行政机关赔偿连某损失43586.86元;2007年10月30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长沙某行政机关赔偿连某损失34467.92元。2008年1月24日,连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主体的特殊性,且涉及机构和行政职能改革等问题,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法院一直无法将赔偿款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连某及其家属对此很是无奈、无助。

  2013年7月,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法院发函将案件委托至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执行。承办法官潘一铭审查案卷材料后,多次与被执行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的家属电话沟通,让当事人家属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经过多方努力,长沙市某行政机关将执行款全部兑现。2014年4月8日,连某从法院领取了赔偿款。于是就从山西老家给天心区法院寄来了这封朴实、深情的感谢信。

  据悉,这仅仅是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为民办实事的一个小小缩影。2013年,该院集中力量开展小额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执结案件28件,执兑标的43万元,湖南经视、长沙政法频道、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对此予以了报道。

  “群众事无小事,公平正义要通过真实的个案让老百姓感知到,解决群众路线教育最后一公里问题必须落实到为民办实事之上”。全国政法职业心态建设首倡者、该院院长马贤兴如是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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