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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7+3”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12 15:31:33


    本网讯(通讯员 王伯明)  新疆喀什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有机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该院在民族团结月开展“7+3”活动,即:组织一次住村工作经验交流会暨民族团结座谈讨论会;上一堂民族团结教育的党课;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大宣讲、大讨论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总结表彰大会;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月主题文体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模范事迹报告会;每周开展一次民汉干警互学双语活动。

    除以上7项活动外,结合审判业务工作还开展3项专题活动,即:开展集中审理涉“三非”危安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将打击“三非”和“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分裂国家犯罪、暴力恐怖犯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要依法顶格重判;集中排查司法便民服务措施落实情况,为各族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将诉讼文书样式、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司法便民措施印制成民汉双语宣传册,方便群众诉讼,引导各族当事人正确表达诉求;开展一次法律宣传活动,在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和巡回审判为各族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选派法官到党政机关、部队、监狱、医院、学校、公司企业开展法律讲座,努力提高各族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通过“7+3”活动做到民族团结年年有计划,月月有活动、天天看得见,把民族团结活动融入到审判工作中,融入到干警的日常生活中,切实筑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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