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海南省中医院一领导受贿87.5万被判十年
作者:邢东伟 刘佳   发布时间:2014-05-14 14:07:09


    海南省中医院医学工程部原副主任冯建明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验收入库等方面为供货商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87.5万人民币。5月13日下午,海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间,冯建明在担任海南省中医院设备科副科长、医学工程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吴彪、王锋、戴前、潘家森、高粤军、韩勇光等人贿赂款共计87.5万元,并在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的合同签订、验收入库等方面为吴彪等人提供便利。

  2013年9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查办海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海南省中医院医学工程部副主任冯建明涉嫌收受海南佰和医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家森贿赂的线索,经该院、局领导批准,对该线索进行初查。2013年9月22日,该院将冯建明带至该院办案区接受调查,冯建明到案后对其收受潘家森贿赂款的事实供认不讳,还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收受吴彪31.5万元、王锋26万元、戴前18万元、高粤军3万元和韩勇光1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主动将所收受的87.5万的全部受贿款存放的银行账户提供给办案机关予以冻结,表示愿意全部退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