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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沉迷网络游戏 妻带孩子回娘家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5-19 10:56:54


    本网讯(胡亚兰)  女子以丈夫近年来长期沉迷于网络,通宵达旦上网玩游戏。经多次规劝,其仍无悔改之意,不尽丈夫和父亲的义务,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诉求离婚,因举证不能最终未获准许。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

    2010年6月,马续宴与丈夫谭宇经人介绍认识,建立了恋爱关系。2011年11月1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2012年8月2日,马续宴生长子小仁。此后,因妻子马续宴认为丈夫沉迷网络游戏关系不睦,双方为家务琐事产生矛盾,现马续宴带小仁居住在其娘家。之后马续宴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将双方所生儿子小仁判归其抚养,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小仁年满18周岁止,并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其人民币180000元。其婚前个人财产归其所有。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前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婚后已生育有子女,双方更应懂得相互理解,相亲相爱,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原告不应随意为生活琐事返回娘家居住,被告不应因其他原因影响正常的夫妻感情,打乱正常的家庭生活,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如果双方能够正确对待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着想,夫妻关系是能够和好的。原告庭审中所举证据并不能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各执已见,达不成协议。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作出判决:不准原告马续晏与被告谭宇离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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