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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千万 “幕后哥”获刑8年
发布时间:2014-05-21 14:07:56


    本网讯(潘梦淸)  九江“幕后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一案,2014年5月16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蔡报晖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报晖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20000元。

    被告人蔡报晖,曾因参加浙江卫视《婚姻保卫战》,并在节目中自称是九江市人防办的一名公务员,同时还兼任某私企的董事长,年收入可高达50万元而走红网络,被网友戏称为九江“幕后哥”。

    经审理查明:2010年7月份,蔡报晖通过熟人介绍,接手了位于浔阳区信华城市花园内的江西荣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接手后,蔡报晖并没有出资注册,因此荣民投资公司事实上是一家空壳公司。考虑到自己公务员身份,2010年8月左右,蔡报晖便将荣民投资公司的法人变更为自己的姐夫梅某,主要经营固定资产投资,中小企业及个人贷款,收取一些费用。2010年年底,蔡报晖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经商生涯。

    在其经商期间,被告人蔡报晖不断以高息回报为诱饵,以个人名义并借助荣民投资公司作担保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吸收借款,蔡报晖在前期吸收公众借款的过程中全额、如实履行了其高额回报的承诺,其后利用了中间人引荐、借款人口口相传的方式逐步扩大了吸收公众资金的范围和金额。被告人蔡报晖向公众借款时并无明确、具体的事由,且来者不拒、数目不限,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前期借款的利息、房产投资、填补投资亏空及支付个人和公司开支。经查证,截至案发,被告人蔡报晖向多达40余人吸收了2000余万元资金,扣除支付的利息,尚有借款1000余万元未能偿还。

    2012年10月左右,由于长期以来的恶性经营,荣民投资公司的资金出现严重问题,蔡报晖开始停止支付荣民投资公司的员工工资,同时,大部分借款人的利息也已停止支付。为了有流动资金周转,保障自己日常花销,蔡报晖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开始以伪造房产证抵押等方式骗取熟人的钱款。通过虚构各种借款理由,不断地用抵押房产证来证实自己经济实力的方式,蔡报晖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骗取钱款多达20余万元。

    2013年4月15日,被告人蔡报晖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供述了其向社会公众融资借款的经过。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蔡报晖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合法财物,且数额巨大,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蔡报晖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蔡报晖犯有数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

    法院依法判处蔡报晖有期徒刑八年。蔡报晖不服浔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诉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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