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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开“茶馆”聚众赌博牟利 两男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5-22 13:16:07


    本网讯(李春光)  两无业男子在小区开设“茶馆”,却提供麻将等赌具,每场次按1000元收费。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双红、覃长春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

    经审查明,2013年9月以来,被告人陈双红、覃长春租赁重庆市巴南区一临江小区房屋开设提供麻将等赌具的“茶馆”聚众赌博,每张桌子每场收取1000元,二被告人也参与赌博;2013年10月底,覃退出经营,由陈双红单独经营。短短两月内,二被告人各获利6万元,共计12万元。

    案发时,民警在当场查获现金20万余元,抓获参赌人员10多人。

    法院经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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