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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女友嫁为人妇 男子一怒刺伤对方获刑
发布时间:2014-05-27 10:23:54


    本网讯(戴攀瑜)  在快餐时代的今天,很多男女对待感情不够慎重,分分合合早已见怪不怪。但是由于分手引发了刑事犯罪就使得这一问题发生了质的变化。近日,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邹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经查明,邹明与叶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俩人于2008年12月生育一女儿。后叶某与他人结婚,邹明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于2013年10月13日晚纠集几人来到叶某家。邹明进入叶某居住的房间与其交谈,并让其他几人守门。在交谈过程中,邹明与叶某发生争吵,邹明随即掏出一把水果刀朝叶某的脸部下巴割了一刀,随后与其他几人逃离现场。经鉴定,叶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邹明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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