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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两级法院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29 12:24:55


河南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海萍为农民工发放执行款。

    本网讯(冀天福)  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的委托,5月28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到博爱县参加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全市法院“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暨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焦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保东,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杰等陪同。

    在座谈会上,蒋克勤和宋海萍听取了焦作中院院长李玉杰和博爱县法院王国利关于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和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应邀参加座谈会的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的意见,听取了农民工代表的发言。蒋克勤巡视员和宋海萍局长现场为农民工和“三留守”人员代表发放了执行款。

    蒋克勤在讲话中对焦作市两级法院开展这两项活动所采取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他们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统筹安排“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和为农民工讨薪活动,把这些工作贯穿到全年工作的始终,并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切切实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履行好人民法院肩负的神圣职责。

    座谈会后,蒋克勤和宋海萍专门到博爱县新华书店建筑工地,旁听了博爱县法院涉“农民工”、“三留守”案件巡回审判法庭在这里审理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案和焦作中院采取“法官以案说法”形式,给在场的农民工进行的维权法律知识讲座。最后,蒋克勤和宋海萍还给现场的农民工发放了农民工维权手册、便民联系卡等维权资料。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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