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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设赌场并租车运赌徒 四被告人受审领刑
发布时间:2014-05-29 14:54:06


    本网讯(丁梅 曹友喜)  近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胡朋朋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李德虎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两人均处罚金一万二千元;判处被告人目井涛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李大力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两人均处罚金一万元。

  2013年11月8日,被告人胡朋朋与李德虎以“推牌九”的方式在蒙城县梦蝶苑小区三号楼305室内开设赌场,被告人目井涛、李大力负责驾驶租用的“江淮瑞风”商务车将赌具及参赌人员拉到梦蝶苑小区进行赌博,参赌人员21人,涉案赌资五万一千元,被告人胡朋朋、李德虎抽头渔利五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德虎、胡朋朋、目井涛、李大力提供场所、赌具供他人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李德虎、李大力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朋朋、目井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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